园丁幸福贷

为解决在编在册教师职工的消费需求,我行目前推出针对在编在册教师职工的个人信用贷款(“园丁幸福贷”)。

贷款条件: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有正当稳定经济收入,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公立学校在编在册的教师职工。

信用良好均可贷。

二、授信金额:人民币10万元以内(条件优越不超过人民币15万元)。

三、贷款利率:贷款利率以发放当期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市场利率(LPR)+(3%-6%)之间。计息方式为单利。

四、授信期限:授信期限为3年,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五、贷款方式:信用。

六、还款方式:按月付息、随心还本,按月等额本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