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科技活动周|《科技进步法》修订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以下简称《科技进步法》),为了全面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发挥科学技术第一生产力、创新第一动力、人才第一资源的作用,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推动科技创新支撑和引领经济社会发展,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根据宪法,制定的法律。

科技进步法1993年颁布施行,曾于2007年进行修订。202112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修订通过《科技进步法》,自202211日起施行。

新修订的科技进步法是在2007年版科技进步法八章七十五条的基础上,对法律框架做出部分调整,新增“基础研究”(第二章)、“区域科技创新”(第七章)、“国际科学技术合作”(第八章)和“监督管理”(第十章),共计十二章一百一十七条,内容做了大量丰富和拓展。

基础研究是科技创新之源

为加大科研投入力度,修订后的科技进步法规定,国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人民政府合理确定基础研究财政投入,加强对基础研究的支持;鼓励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高等学校、企业等发挥自身优势,加强基础研究,推动原始创新。

重视科技人才培养

对于科研人员来说,激励和权益保护的必不可少的。新修订的《科技进步法》中提到,各级人民政府、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应当采取措施,完善体现知识、技术等创新要素价值的收益分配机制,优化收入结构,建立工资稳定增长机制,提高科学技术人员的工资水平;对有突出贡献的科学技术人员给予优厚待遇和荣誉激励。国家鼓励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高等学校、企业等采取股权、期权、分红等方式激励科学技术人员。

设立“监督管理”专章

新修订的《科技进步法》提出加强科技法治化建设和科研作风建设、建立科技伦理委员会、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等具体措施,其中,科研诚信失信记录、国家科技伦理委员会、禁止学术论文及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申报验收材料等的买卖、代写、代投等一系列监管细则都是首次被写入国家法律。